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4、负责客户企业的工商、税务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邯郸市东盈会计学校,是河北东盈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市财政局和民政局批准设立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培训机构。
邯郸代理记账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证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二是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三是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是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邯郸市东盈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为您提供服务。代理记账单位通常是定期或定时上门fuwu,日常业务可通过电话沟通,会计不是随时在单位办理和咨询业务。
河北东盈会计咨询有限公司能为您和您的企业提供会计培训、财税代理、工商咨询等多项服务。
代理记账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记帐机构从事代理记帐业务,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机构中从事代理记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其代理记帐人员不得参与对同一委托单位提供经济鉴证服务。
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河北东盈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记账,有yiliu的服务团队,如有需要请致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