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超过后过户时间卖家就可以解除合同了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超过后过户时间卖家可以解除合同,才能解除。如果没有约定,且同时约定了延迟履行义务的,逾期10天才能解除合同,则还要再等10天才能书面发函解除合同。当然这10天可主张逾期履行的违约金。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关于张买家是否构成违约,本案合同关系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如前所述,与梁卖家建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买受人主体系张买家。而依据梁卖家与张买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张买家应在取得银行同意贷z款通知书或相关意向回复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梁卖家共同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及支付首期款,该事项应当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如张买家付款逾期十日以上的,则梁卖家有权不向张买家出售涉案房屋。事实上,张买家一直未向梁卖家支付首期款,且直至2018年6月21日才以张某泽的名义取得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出具的《贷z款初审结果通知书》,导致双方事实上亦无法在2018年5月30日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因此,张买家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梁卖家诉请解除双方之前签订的一系列买卖合同包括梁卖家与张某泽签订的《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符合合同约定,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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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卖家有义务配合更换贷z款银行吗?
张静律师解答:合同有约定就从约定,如无约定,在按揭手续期限届满后,卖家就无义务配合办理更换贷z款银行。‘’
判z决书节选: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2018年8月31日以前杨卖家已协助马买家办理了两次银行按揭手续,但双方一直未能成功办理贷z款手续,而根据杨卖家提交的证据可知,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办理完全部按揭手续,主要责任在于马买家。故在《网签合同》约定的按揭手续期限届满后,杨卖家基于马买家此前的行为拒绝马买家更换贷z款银行的请求,合理有据。因马买家未能依约履行其按揭手续的义务,杨卖家现要求解除《合同》及《网签合同》有其事实及法律依据,法z院予以支持;且马买家及德某公司应协助杨卖家办理《网签合同》的撤销手续。就杨卖家要求马买家支付违约金178000元的诉z讼请求,综合考量《合同》的履行情况,法z院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令马买家向杨卖家支付违约金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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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一方违约要付房价20%的违约金吗?
张静律师解答:看违约程度,交易时间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而定,法z院一般都会调低违约金。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将违约金从38万降到了19万。
判z决书节选:
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合同约定“如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义务,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买方逾期履行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没收定金或要求买方支付转让总价款20%的违约金,卖方因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z讼费等由买方承担。”陈卖家现根据上述合同约定请求李买家承担合同价款20%即381000元的违约金,并为证明其损失,提交了儿子陈某购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某处房产的《认购书》、收据及退款收据。法z院认为,第z一、上述证据仅证明陈伟焯解除《认购书》,且已退回定金、首期款,不足以证实其存在实际损失,以及解除认购书与本案之间具有关联性。第二、《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本案中,虽然李买家存在违约行为,但陈卖家未举证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达到381000元,结合合同履行的过程及李买家的过错程度、抗辩意见,酌情调整违约金为190500元。因李买家已支付定金陈卖家一方100000元,故上述定金可抵扣违约金,李买家仍应支付违约金9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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