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工伤鉴定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况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1、不符合申请时效规定的;2、所述伤害基本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的;3、不符合管辖权规定或者无书面委托代理关系的;4、当事人就伤害待遇向人民院提起,人民院判所认定事实不在工伤范围的;5、已经由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并已执行伤害待遇,或由劳动仲裁调解,双方就伤害待遇达成协议且已执行的;
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了解一下工伤鉴定的流程是很有必要的。毕竟人算不如天算,劳动者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受伤。如果受到的伤害被鉴定为是工伤的话,则伤者就可以去申请对应的合理赔偿。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的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机构出具的伤、病、残做鉴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劳务关系能否认定工伤,能否做伤残鉴定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则是指各类企业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因事故负伤、致残、致死,职工本人或家属要求企业予以经济赔偿的纠纷。因而,区分两类案件的关键取决于当事人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现实中,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具有一定人身依附性的劳动关系外,还经常出现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的雇主不限于用人单位,也可能包括个人,雇工不限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等。因此,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案件进行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