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因疫情导致商户亏损,搬走后能起诉退保证金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虽然疫情使商户的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解除。若租客擅自搬走,构成违约。疫情期间的租金法z院会酌情减免一半,广东省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故2020年2月份及3月上半个月的租金可减免一半。但保证金不能退了。
判z决书节选:
关于保证金问题。《合同法》第六十条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合同第四条款“乙方须在当月的5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拖欠,逾期缴纳,经甲方通知后,超过当月10日仍未交付当月租金,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第十条“乙方违约导致协议终止,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预付租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的约定,陈租客擅自搬离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保证金不应退还,故陈租客主张退还履约保证金不符合合同约定,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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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赁的房屋没有合法报建手续,租赁合同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无效。押金及保证金等应返还。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涉案房屋无合法报建手续,属于违z法建筑,邱租客、杨某于2018年10月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故邱租客主张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诉请,法z院予以支持。根据合同无效后的相互返还原则,杨某应向邱租客返还押金100000元及入场费120000元,故邱租客主张杨某返还上述费用的诉请于法有据,法z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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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疫情期间一定能要求减免房租吗?
张静咨询:租z人承租房屋用于经营,因疫情防控导致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承租z人可以要求出租z人减免租金吗?
律师解答:分情形的。对于用于经营的租赁房屋,根据《z高人民z法z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分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的房屋和非国有房屋两种情况。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的房屋,国家已经出台政策,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减免3个月租金。而非国有房屋,承租z人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人民z法z院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有关租金减免的政策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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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承租z人因疫情影响,可否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张静律师解答:承租z人不可以随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z人经出租z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z人转租的,承租z人与出租z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z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z人未经出租z人同意转租的,出租z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不建议承租z人采用转租的方式,让第三人与出租z人另行订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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